5.05.2010

工商時報5月5日社論-賣菜阿嬤VS.帝寶貴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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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工商時報的這篇社論非常中肯,雖然不一定要舉帝寶貴婦來和陳阿姨對比,但是點出的政客心態非常寫實,相信大家也都看在眼裡;台灣的財富分配確實日益不公,高所得者並沒有負擔相對的稅賦,5月又到了,真希望那些最近拼命圍繞在陳阿姨身邊的"公僕"們會有一點點的良心不安,因為你們的薪水可不是從陳樹菊阿姨辛苦攢下的捐款或是帝寶貴婦那種有錢人身上領來的,而是我們這些領死薪水的白領和勞工階級拼死拼活賺錢再被榨出來給的,懂嗎大官們?社論正文請接繼續閱讀



近來國內有兩位女性,突然被鎂光燈追逐,展現的卻是全然不同的人生故事。台東賣菜阿嬤因為長期捐錢行善,被美國時代雜誌評選為「英雄」,因而聲名大噪;帝寶貴婦因為在美國創業致富,衣錦還鄉,並透過媒體主動分享榮耀。前者是道德榜樣,後者是成功典範,相信對台灣社會皆有相當啟發。但在追捧英雄、宣揚成功的過程中,卻也令人感慨朝野對英雄「義行」的感動流於表象,對於其中所凸顯的貧富失衡問題沒有反省。
     從十來歲就守著攤子的賣菜阿嬤陳樹菊,多年刻苦自力,省吃儉用捐出近1,000萬元,幫助貧童並協建圖書館,即使經歷被他人倒債的困境,也設法履行捐款承諾。現在流行說不吃不喝多少年,才能買到一棟自己的房子,61歲的賣菜阿嬤卻是少吃少喝,都要攢錢行善。或許她書念得不多,卻真正貫徹了論語所言:「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這樣的素人偉行,就像在台灣各地付出己力、守護家園的許多小人物一樣令人動容,也激勵有為者亦若是之心。
     然而,陳樹菊行善故事數年前被國內媒體初披露之際,並未引起注意,一直到今年初富比世雜誌亞洲版將她選為亞太地區傑出善心人士,與媒體大亨梅鐸的百歲母親並列,才開始受到討論,但又要遲至上周美國時代雜誌「認證」了陳樹菊的「英雄」身份,方驚動中央與地方官員全力表彰:馬總統親自打電話說服她赴美領獎,還請名醫為她診療腳傷;外交部快速審批通關作業;101提供免費觀景導覽;航空公司也自動將機位升等為商務艙。
     突然間,陳樹菊取代了王建民,變成新的台灣之光,大家都急著沾她的善光。陳樹菊或許未曾想過(其實也不必想),如今加諸自身的種種禮遇,若套用到別人身上,可能會被批為享受特權。但她本為善不欲人知,「這是什麼獎?這又沒什麼,反正錢夠用就好。」只不過,「我是百姓,他們是長官」,對於長官的盛情,身為百姓的陳樹菊顯然很難拒絕,所以,她就像小胖林育群般被哄著踏上了尋求「美國認同」之路。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台灣本身沒有足夠的自信表彰自己的英雄?非得要有美國認證的標籤才算?朝野如今在讚美賣菜阿嬤之餘,可曾從她「一以貫之」的為善堅持中領悟到什麼?台灣有那麼多需要幫助的弱勢者,在濟弱扶傾的社會政策上,朝野又做了什麼?
     可以確定的是,當一切榮耀歸於平淡,陳樹菊又回到尋常的賣菜生活,她不會有任何失落感,因為沒有欲求,帝力於她何有哉?失落的會是現在追逐在她身邊的人,他們必須忙著尋找並消費下一個英雄。
     而就在賣菜阿嬤展開美國行的同時,一位實現「美國夢」的帝寶貴婦主動敞開豪宅大門,展示豪門的錦衣玉食與富麗堂皇,並對著麥克風侃侃而談房地產、名牌包、名牌鞋投資術。在媒體拜「金」若渴的趨勢下,相信這位新名媛很快地就會晉升何麗玲等級的意見領袖,並成為立志有錢者的新偶像。
     相對於賣菜阿嬤秉持「錢是要給需要的人才有用」的無私,帝寶貴婦「以錢滾錢,把錢投資在自己身上」的價值觀似乎更貼近人性。她要初識者稱她為「夫人」以彰顯自身成就,因為「我們不是靠父母親庇蔭,什麼都是自己掙來的!」的確,憑藉腳踏實地的努力而致富,有錢人可以理直氣壯地炫耀財富,不必對任何人感到愧疚,也同樣可以鼓舞人心。
     每個人選擇自己心安理得的方式過日子,賣菜的蠅頭小利,遠比不上炒房倍增的暴利;有錢人可以用滿身名牌來堆砌尊貴,沒錢的人卻擁有安貧樂道的自在。
     不過,有錢人想的、做的可以跟一般人不同,政府卻不可以跟有錢人想的、做的一樣。多數有錢人想的是錢賺越多越好,稅繳越少越好,但政府的重要任務之一卻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台灣當前減稅容易、加稅難,遑論以稅制誘導有錢人「為富而仁」。如果政府行減稅之實,卻無法獲致「擴大稅基、肥鵝拔毛」的預期目標,那更是劫貧濟富,對不起廣大選民的付託,更沒有資格沾陳樹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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