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10

2010年1月13日旗山煉獄再度崛起!動保法已死?

2010年1月13日旗山煉獄再度崛起!動保法已死?(點選可進入原文連結)

##CONTINUE##

哈囉,官僚們,你們在快到選舉的時候好像會突然想起自己有另一個名字叫公僕,我是拼命工作賺錢納稅養活你們的人,也就是在快到選舉的時候你們突然想起來的主人,平常則叫死不完的老百姓,請你們以通過國家考試的頭腦閱讀底下二段文字,然後回答我一個問題就好,我知道你們的時間很寶貴,所以只請你們回答一個問題。



第一段文字:

根據動保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飼主使其飼養之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此外動保法第五條亦有規定:飼主理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 並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

第六條也註記: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若違反了上述第五第六條動保法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法將可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第二段文字:

關於繁殖場管理條例中第三條規定:經營寵物業者,其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應置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專任人員一人以上:

一職業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系、科畢業。

二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專業訓練一個月以上,領有結業證書者。

而第五條也有飼養條件的相關規定:

一 繁殖場所之營業面積應達六十六平方公尺以上,買賣或寄養場所不予限制。

二 營業場所之飼養面積不得超過總面積六○%。

三 犬隻飼養面積,以每三‧三平方公尺為計算基準,其最多可飼養大型犬一隻,中型犬二隻,小型犬三隻。

四 營業場所籠架設置最大層數:大型犬為平面圍欄或單層籠架 (不得架設多層籠架) ;中型犬為最多二層籠架;小型犬為最多三層籠架。


接著請回答我這個小小的問題:

你們取得代表公部門的權力和享受我們公民以納稅作為你們的薪俸之後,用你們手上握有的行政權力依照已經規定的法令並且毫不偏袒而有效率的執行它,去處理一個他媽的一而再再而三殘害生命的人渣是多困難的事情嗎?

作不好,你們這些傢伙就跟那個人渣一樣在浪費我們社會的資源啦!!!


最後大字張貼可以提醒一下這些官僚們的方式

高雄縣政府

電話:07-7477611 傳真:07-7105292 

縣長信箱:http://www.kscg.gov.tw/tw/home/iform.aspx


行政院農委會

電話:(02)2381-2991‧傳真:(02)2331-0341

首長信箱:http://webgate.coa.gov.tw:8080/chiefmail/jsp/mainPeople.jsp

還有高雄關懷流浪動物協會要在1月21日舉辦抗議活動的訊息

【抗議政府無能‧助長虐狗風氣】召集正義之士為弱勢生命向政府發出怒吼

抗議地點:高雄縣政府 《鳳山市光復路二段132號》(縣府地圖連結)


外縣市朋友如不知道怎去可再下方集合搭協會專車

集合時間: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

集合地點:1.高雄左營高鐵站 2.高雄後火車站

(需要搭協會備車的大大請與協會登記聯絡)

準備道具:可自備自製海報或道具

準備服裝:請著黑色上衣,為旗山繁殖場死去的生命悼念、為死去毫無作用的動

保法表示悲哀

抗議訴求:1.立即拆除該飼養地點所有器材設備

2.懲處失職公務人員

3.要求

連絡方式:07-322-2552辦公室

沒有留言: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